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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各地认真加强消防安全工作

1998-06-03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(记者王雷鸣)江泽民总书记和李岚清副总理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发表后,各地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传达学习,并结合当地实际,抓紧贯彻落实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积极贯彻公安部《关于贯彻江总书记重要指示,全力遏制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》,认真研究本地的火灾形势、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措施,努力消除重大火灾隐患。

北京、天津、黑龙江、江西、辽宁、四川、内蒙古等地党委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重要指示,紧急动员部署加强消防安全工作,要求采取一切措施,遏制重大恶性火灾事故,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。要对消防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,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实施依法治火。

针对夏季火灾规律和特点,各地普遍以大型商场、宾馆、歌舞厅、家具城、石油化工等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场所和单位为重点,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。北京市为吸取玉泉营环岛家具城特大火灾教训,开展了以大中型商场、集贸市场、家具城、建材城、宾馆饭店、展览展销场(馆)、油气罐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,共检查单位5889个,发现各类不安全问题10109件,百分之八十得到及时整改。黑龙江省将检查的重点放在火灾隐患较重的城镇居民“棚户区”。天津市提出了“五查五落实”的要求:查责任、落实逐级消防责任制;查组织、落实消防自救力量;查隐患、落实整改期限和临时安全措施;查建筑消防设施、落实检查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;查制度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。四川成都市组成18个检查团,一天就检查易燃易爆单位、公共场所360家,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20家单位进行了查封。

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,内蒙古、福建、陕西、江西、重庆、浙江、贵州等地公安机关针对本地火灾形势、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应采取的工作措施认真进行研究,专门向党委、政府汇报了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和加强工作的建议。目前,各地公安机关正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完善规划、加大投入,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特别是消防水源建设;通过加大宣传力度,督促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,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;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,消除火灾隐患,改善消防安全环境。

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结合宣传贯彻消防法,普遍加大了消防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,注意加强消防监督规范化建设,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法律、法规的行为。同时,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特点,进一步完善灭火预案,加强执勤备战,保持高度戒备,以不断提高快速反应和及时扑灭火灾的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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